为适应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年龄在35周岁(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四、应聘资格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高等职业教育;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
5.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通过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2.报名网址:(***或***)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8:30-2021年8月13日下午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不接收书面简历;
3.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jpeg,JPG,.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2MB。网络报名信息不全者,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2021bw001、2021bw002、2021bw003、2021bw011、2021bw012岗位须提供加盖有学院、或教务处或学校印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具体联系方式。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个人相关信息不一致、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考试。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应聘者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同时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及时掌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和要求。
(四)申领健康码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五)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必须为原件,不得彩色打印)到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取准考证并完成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8月16日8:30-11:30;14:30-17:30。
地点: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7日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笔试要求: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招聘人数,急需紧缺岗位,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开考。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8月14日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在德宏师专校园网(***)公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8月18日下午14:00开始,以实际通知为准。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增补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学校研究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3)面试内容:
教学岗:面试由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提问)两个环节组成,满分各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管理岗:相关岗位所需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都低于60分,该岗位取消。
3.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教学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25%)。
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5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高者排前。
(二)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中凡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或原单位鉴定不良者,考察视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决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
(五)待遇
1.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执行。
2.学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3.假期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处监督,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按规定进行招聘考核,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692-3028284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在此再次提醒: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692-3028397、3029235。
(二)监督电话:0692-3028284。
(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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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表(学校组织招聘).xlsx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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